• 基本情况
  • 办理依据
  • 办理程序
  • 提交材料
    办理条件:
       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,拟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,实行生育登记,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,依法享受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。
    办理方式:
        办理方式分为两种:一是网上登记,登录“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”(
    http://syz.bjchfp.gov.cn,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填写相关信息,进行生育登记;二是现场登记,持双方户口本、身份证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(居)或乡镇(街道)填写《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》后办理生育登记。子女已出生补办生育登记的需携带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。
    收费标准:
         免费办理。
    受理时限:
        网上登记的,可在办理生育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,也可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(居)、乡镇(街道)服务窗口打印;现场登记的,可在办理生育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(居)或乡镇(街道)领取,也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。